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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释义合集(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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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8 w% ^) s; {3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释义 ( d5 {6 Z8 w$ V
主编:库热西•买合苏提 ! O: Z# I& i8 T5 v( b- U& ]
副主编:宋超智 岳仲明 % i& D! M5 K3 |3 @* S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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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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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8 |. Q; ? i2 g4 l# p; X0 S 【释义】本条是关于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循的技术原则的规定。
, K6 U( l* j2 K6 Z; X 一、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 G0 [- B- D' S& P) ~' Z+ I: I 测绘基准是指一个国家为在其领域内进行测绘工作所建立、确定的相应参数和起算依据以及它们之间的数学和物理关系的标准。测绘基准包括所选用的各种大地测量参数、统一的起算面、起算基准点(即大地原点、水准原点、重力基点)、起算方位以及有关地点、设施、名称等。我国设立和采用的测绘基准有: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测绘基准是整个测绘的起算依据和建立各个测量系统的基础。测绘系统是指由各个基准延伸,布设全国范围的各种测量控制网,包括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和重力测量系统等。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是进行测绘工作的基础和基本的技术依据。它们的设立、使用是否科学、完善,直接关系到国家测绘成果的精确度和应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国防安全。在测绘活动中,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有利于全国测绘成果的整体性,有利于保证测绘成果质量,有利于测绘成果的统一使用和更新,有利于保障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规定是测绘法确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 1 T+ o- u! D) r$ ^+ ^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并加强了对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精化和完善工作,不断维护和完善我国大地基准、高程基准、重力基准和国家天文大地网、国家高程控制网、国家重力基本网。我国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在规模、精度和统一性方面都居于世界先进行列。 ( e8 q' X$ n8 c. E
二、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 P, Y2 g8 g# b/ Y2 r: Z$ s
测绘标准是指关于测绘技术要求、产品质量、品种规格、地图表示、数据库建设等统一规定的技术标准,其形式包括标准、规范、规程、图式、规定、细则等多种。测绘标准的范围涵盖了大地测量、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地图编制与印刷、工程测量、界线测绘、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专业领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按照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必须执行。目前,在测绘工作中主要使用的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合计200余项。
" q2 K0 ?# s% U! ~8 f 测绘技术规范是指测绘成果、产品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由于测绘成果、产品或服务需依赖原始观测数据,故将产生原始观测数据的测绘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亦纳入“技术规范”中涵盖。
3 v7 r6 J" Z* M# h1 v5 o) z% p 测绘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为了保证测绘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靠性,从事测绘活动应该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 Z, Z9 _, L" k(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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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3 D/ C" H" V+ M 第六条 国家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推动军民融合,促进测绘成果的应用。国家加强测绘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 \% p! K/ |) ~
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T& F: T- `- H* t8 u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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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鼓励发展测绘科学技术,推动军民融合,加强测绘科技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有关奖励的规定。 ) h; h ]5 ^# X a7 Q: e
一、本条第一款作出了国家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推动军民融合,促进测绘成果的应用,以及国家加强测绘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规定 % _& W' \' n/ z2 y! m9 |) A
测绘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行业,许多边缘科学和前沿技术不断在测绘领域得到应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测绘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从以光学机械为主要标志的传统测绘技术体系,到以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为核心的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再到基本建立以数据获取实时化、数据处理自动化、数据管理智能化、信息服务网络化、信息应用社会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测绘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不断取得新突破,获得了全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等一大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形成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我国测绘科技整体水平步入了世界先进行列。 % ?1 N, ^9 f9 _1 ~+ |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科技推动,服务为本。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基本方针,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测绘保障服务。《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要求,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体制机制,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水平,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测绘事业的发展,依赖于测绘科技的创新、测绘仪器设备的更新和人员素质的提高。测绘工作只有不断创新与进步,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增强测绘队伍整体能力,加快测绘成果转化,健全和完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测绘水平,保障实现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向高精度、高动态、智能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只有测绘科学技术创新和进步,才能保证测绘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才能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因此,本条规定国家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行业整体水平。 3 s( X6 L- M% w) W
推进军地测绘融合发展作为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将有利于统筹军地测绘力量,加快我国测绘和地理信息发展,提升监测地理国情的能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壮大,加快测绘强国建设步伐,加速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对经济建设的保障服务能力。长期以来,我国军地测绘团结协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形成了军队和地方既相互独立、又密切协作的测绘管理和生产、人才培养、科研和出版等组织体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保障和地理信息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国际上测绘地理信息不断向数字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我国测绘地理信息面临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巨大压力,军地协作也进入了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就的阶段。目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社会大众对测绘成果的需求日益旺盛。我国测绘事业正面临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顺应国际测绘发展趋势、加快测绘发展方式转型的重大挑战。为适应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与军队测绘部门全面推动军地测绘融合,以加快建设地方测绘重点满足经济建设需要并兼顾国防建设需求,军队测绘重点满足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并兼顾经济建设需求的新型军地测绘融合格局。2015年8月29日,由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三方共同签订了测绘地理信息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协议。201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站在发展战略全局高度,进一步推动军民融合,促进测绘成果的应用。
$ _$ N8 Q4 O( h* [+ A 国际合作是测绘地理信息全球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技术水平,推动事业发展,促进我国测绘地理信息全面走出去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近年来,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各个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国际合作,紧密结合事业发展实际,开创出测绘地理信息国际合作的新局面,交流合作广泛深入,国际地位日益彰显。我国测绘地理信息已经活跃在世界舞台,发出“中国声音”,展示“中国实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荣获世界杰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大奖;中国作为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管理协调机制的发起国之一,推动成立了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管理专家委员会;成立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国项目管理办公室,推动全球地理信息管理能力建设;自主研制了30米分辨率全球地表覆盖数据产品,并由中国政府捐赠给联合国;成功举办了第13届联合国亚太区域测绘会议、第20届国际地图制图大会、第21届国际摄影测量与遥感大会、联合国第3次全球地理信息管理高层论坛等一系列重要国际会议。近年来,我国测绘标准国际化也取得突破。首次主导完成了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地理信息 影像与格网数据的内容模型及编码规则 第一部分:内容模型》编制,开展了4项国际标准项目提案申请立项,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专家参加国际标准制定修订项目不断深入,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地理信息技术委员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逐步提升。本条在全面总结测绘地理信息国际合作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加强测绘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规定,将有力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在国际舞台上扮演更重要角色。 # L8 [- v( @8 |) w% Y: b e
二、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 q o; c0 W. J! s( f 测绘科技创新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测绘科技人才。发挥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是促进测绘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多年来,国家对许多测绘科学工作者给予了很高的荣誉和奖励。《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十三五” 规划》提出,要“坚持人才为先。始终将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测绘地理信息人才发展“十三五” 规划》提出,要“以服务和支撑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重点人才工程为抓手,以创新人才发展机制为保障,统筹推进各类人才发展,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把各方面优秀人才聚集到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中来,为事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建立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管理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制度,充分调动了测绘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本条作出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规定,对促进测绘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 v: [3 p# Z; u; L [( E4 P0 O#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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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h2 p* d3 ]* B* ~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 x7 Q2 }! [( C) v* I3 |4 k#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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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的规定。 ' l) q, ]. t1 W2 X3 R" G
1.国家版图,是指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疆域,主要以地图的形式来表现。完整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国家版图意识主要指公民对国家疆域的认可、认知和自觉维护的意识。国家版图应当准确地表示一个国家国界线(包括陆地界线和海岸线)的走向,国界线表示有严格的法定性。本法第二十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线的测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的拟定和公布。推进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既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版图尊严和完整的需要,对于增强全民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和利益的意识,维护国家版图完整有着重要意义。
/ Q9 |* {9 V `8 T0 N 针对一些公开展示、登载、生产、销售、出口的地图和地图产品错绘我国国界线,漏绘属于我国的台湾岛、钓鱼岛、澎湖列岛、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本条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方面的职责。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 U" v( o9 ~6 R! f 2.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自觉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并对错绘我国国界线,漏绘属于我国的台湾岛、钓鱼岛、澎湖列岛、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0 R; R. S9 H* p1 E
3.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通过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小学教学内容,加强对国家版图的宣传教育,这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法定职责。把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是推进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普及国家版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国家版图意识的重要途径。国家版图意识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具体内容。培养国家版图意识从中小学抓起,将相关内容融入中小学课堂教学中去,从小培养爱国意识、国家版图意识,营造自觉维护国家版图的尊严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社会氛围。 2 E& B* t. D4 q# A8 f- d1 M7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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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 N' Y5 `( I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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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本条是关于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从事测绘活动的规定。 ' _/ b" M9 K: C& _0 n8 D
一、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w2 {9 E! ?& f- B! [4 y. H+ d' x2 u$ Q 测绘事关国家安全。现代战争离不开测绘提供的地理空间信息实施远程精确打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我国许多领域对外开放,对外开展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越来越多,在许多开放的领域涉及测绘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最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测绘业列入限制类目录。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必须对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从事测绘活动加强管理,未经批准,不允许其在我国从事测绘活动。因此本条作出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t5 c# J6 m/ U' Y! W. x6 A+ K9 E 本条所称法律、行政法规是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在内的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2007年3月1日施行的《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4 w) ]; D1 V/ p) i 二、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h+ @ M- _2 i 鉴于测绘涉及国家安全,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与我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 ?: d; H( @( w* X# z4 W4 q% d4 M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与我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从事测绘活动,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采取设立测绘企业的形式,采取这种形式的测绘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合资或合作企业并具有测绘资质方能从事测绘活动。二是在我国对外开放领域中,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与我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的项目中包含测绘工作,从事此类测绘活动也应当遵守合作的规定,应当由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其中的测绘工作。三是外国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与我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为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而进行的一次性测绘活动。 $ k. R3 b, q' i+ ~9 x# w
来源:测绘地理信息(版权归原作者及刊载媒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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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h6 e: R0 R* b9 A% g B$ s2 Z 新测绘法释义及学习60问(之四) . V( ]/ J' i! T; ]2 N- G$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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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 s! w; B4 q 编辑:李秀娟
$ M5 t7 q1 Z( \/ m 审核:朱林烨
4 Q0 t+ ^4 e) w% P. L; g. e 指导:万剑华教授(微信号wjh18266613129)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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