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沿海国家目前广泛存在着相对滞后的海洋管理理念和技术与海洋可持续发展不断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海洋空间规划(Marine Spatial Planning)成为实施海洋资源开发保护与海洋环境管理的共同选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所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立涵盖海洋功能区划在内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目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所提出的“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要求都对当前我国以海洋空间规划实践介入全球海洋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当前海洋空间规划客观上存在跨界数据管理困难和司法管辖区间治理体系差异等问题,这都对我国海洋空间规划介入全球海洋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为实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议通过树立跨界思维、平台思维和融通思维等哲学思维,实行中国海洋空间规划技术输出“走出去”战略、中国海外园区“节点网络体系”构建战略和面向“一带一路”倡议需求的人才培养和实训战略等战略构想,来加速推进我国海洋空间规划“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伟大事业。一,树立跨界思维,以跨界海洋空间规划推动全球海洋治理。运用跨界思维制定海洋空间规划是面对复杂多变的海洋环境、涉及多利益主体的海洋资源等内在要求,故海洋空间规划中的跨界合作思维广泛运用于全国沿海国家与地区。跨界海洋空间规划涉及跨行政边界、跨地理边界和跨治理边界等三个层面。其中跨行政边界是至少跨越两个司法管辖区,共同管理与配置某特定海域内的海洋空间资源;跨地理边界海洋空间规划是跨越陆地、海洋、海岸、河流等地理边界线,以实现海洋空间规划一体化治理;跨治理边界海洋空间规划则是制度规范、治理体系、利益相关者等呈现出多尺度、多类型、多时空等特征的相互渗透与叠加的海洋空间治理形式。二,树立平台思维,通过海洋空间规划协同创新平台的打造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以政府机构、涉海NGO组织和企业财团等海洋空间治理主体的平等性、互构性和依托性为治理基础,尊重其他治理主体多元性,推动形成涉海利益相关者海洋事务合作治理平台,实施多层次、多尺度、多目标协同的合作治理。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空间规划实践尤其是制度规则建设,基于“一带一路”倡议建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全球海洋空间规划合作平台,与相关国家开展从非官方研讨到官方法理化海洋空间规划合作,聚合多样资源、平衡多元目标、应对多变形势,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必要的空间支点和技术支撑。三,树立融通思维,通过融合和变通行动者关系推动全球海洋治理。海洋空间规划的包容性是减少海洋使用者冲突、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环境永续性管理的有效手段。而相邻司法管辖区间的相关政策与立法工作是否能够有效融合对推动海洋空间规划跨界互动合作至关重要。优化数据管理、实现数据共享,按照统一的技术准则和数据标准对行政边界、生物特征、涉海人类活动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协调。此外,按照联合国《加快全球海洋空间规划进程的联合路线图》的共同目标和建议,积极推动“全球海洋空间规划2030”项目,促进全球共同行动,规范海域日益密集的人类活动、减少与避免海域冲突。4 h( b7 a) F- L4 [, a